公司變更名稱的流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注:依照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