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了認繳制之后,公司注冊資金可以選擇實繳,也可以選擇認繳。所謂的注冊資金,是指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那么如果公司注冊時選擇了實繳,或者是在注冊下來后陸續實繳了一部分,這些錢是否可以取出來使用?還是只能放在賬戶里呢?根據規定,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要分使用的用途。另外還要明確的一點,能用不代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必須要滿足一個前提——開具相關的發票。
如果使用了公司注冊資金,但給不合法的證明,那么就屬于抽逃注冊資金。
下面就來具體講一下,哪些情況下公司注冊資金可以使用。
1、企業經營使用注冊資本。投資者投入的資產一旦驗資進入企業,其經營使用權及歸屬于企業。企業對其享有法人財產權,可以用于購買設備、材料,支付職工工資、費用等。
2、股東借款。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借貸關系,從法律上來說是合法的。
還有說明的一點時,公司要使用注冊資金,必須是在注冊完畢而且拿到營業執照,辦理好銀行開設基本賬戶把注冊資本轉入基本賬戶后。
綜上所述,公司注冊資金實繳后,是可以拿來使用的,但是最好是只作為企業的支出支用。如果是要私用的話,則要注意歸還,否則就會變成抽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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