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別報告主要披露最終控股企業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的全球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的國別分布情況。
應當報送國別報告的企業包括:
(一)該居民企業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其上一會計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二)該居民企業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
溫馨提示:最終控股企業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跨國企業集團,其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豁免填報部分或者全部國別報告。此種情形下,企業應于企業所得稅申報結束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書面說明。如稅務機關評估分析后認為不屬于豁免情形的,企業仍需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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