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注冊公司手續完成后會拿到營業執照,拿著營業執照就可以去刻公司章,但這些之后還是需要做以下事情才能正常運營。
1、國稅地稅報道、銀行開戶。
15個工作日內必須到當地國地稅局申請辦理國地稅登記,并且每個月按時向稅務局申報稅,即使沒有開展業務不需要繳稅,也要進行申報。
銀行開戶可根據需要,就近辦理。憑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證、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去銀行開立基本帳戶。
2、簽訂三方協議
甲、乙、丙 三方協議是三方由稅務、銀行、企業之間建立的稅款繳納協議。
3、社保、公積金開戶
去社保局辦理單位社保開戶登記手續,需攜帶以下材料:(1)法人身份證;(2)營業執照副本;(3)銀行開戶許可證(上述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4)單位公章。
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材料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開始做稅務賬務工作
公司成立后必須按規定于每月15號之前完成上月報稅工作。若有不明白之處或者還需要了解更多知識請右側咨詢客服(熱線4008-61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