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創業注冊公司的老板越來越多,大部分人對于公司注冊仍存在誤區,小編具體介紹下公司注冊的幾大誤區。
1、注冊資本≠實繳資本≠公司實力
從2014年開始,公司注冊資本正式改為認繳制。那什么是認繳呢?意思就是說股東承諾在某個期限內繳納的資本。你的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人民幣,并不意味著公司現就有固定資產一億人民幣,同時也不是公司已經給對公銀行賬戶繳納了一億人民幣。只能代表說,公司各股東在承諾的某個時間段內將億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注:如想知道一個公司到底有沒有進行實繳,可以查詢公司銀行繳款單為準,或驗資報告程序。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就拿數字的個數來說,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18位,通常由數字和字母組成。而注冊號是15位,純數字組成。兩者互不沖突,每個企業都擁有唯一的注冊號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小編教你一個區分小技巧:應該都知道營業執照上只顯示其中一個號碼。出現的是15位注冊號的話,那說明企業還沒有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多證合一)”。通常注冊號多用于工商內部,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各部門通用。
注:相關要求2017年底要全部完成“三證合一”工作。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即時檢查自己的執照。
3、企業名稱不是永久不變的
同一時間,一個企業只能設一個名稱,但不是永久不變的,企業名稱可以進行變更。有相關規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1年內不得變更。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稱的,可按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注冊號尋找相對應企業。
4、住所≠實際業務經營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但不等于公司實際業務經營地。存在如下情況:如建筑業類的公司;目前已有允許一照多址的特定條件;公司地址發生變化,必須到工商部門做地址變更申請登記。
5、經營范圍≠實際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不等同于其實際經營范圍,不是說執照中經營范圍里面寫的內容,公司都可以從事,國家限制的除外。也不是說公司具備足夠的資質可以從事所有經營范圍,要看該企業是否取得相關的行政許可或者資質證書了。
6、法定代表人≠公司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必須在公司就職,可以是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或經理。(監事、公務員、無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不能當法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但不一定必須是股東,可以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也可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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