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章程沒那么簡單,首先它涉及到方方面面,而且一般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一般都是需要提議加會議才能決定的,那其中具體流程如何呢,華鑫峰今天為大家講解:
1、提議修改公司章程
2、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股東
3、股東(大)會決議
4、種類股股東的同意
5、特定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
6、特定章程變更事項的公告
7、公司章程變更登記
上述是大概流程事項,但具體分析如下。
一般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建議。董事會對公司經營情況以及章程的執行和變化情況較為了解,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關公司發展的大局,不得在會間的臨時提出。
公司章程修改屬于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事項。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應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
一般情況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當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種類股股東的利益時,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章程修改需要經過種類股股東同意這一程序。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需報主管機關批準。
章程變更事項屬于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規定予以公告。比如經營范圍是章程必須記載事項,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應當予以公告。
公司章程變更后,公司董事會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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