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很多注冊個體戶的創業者認為可以不用記賬報稅……今天,小編重點強調,個體戶一定要自己長點心,除了按規定記賬,還要在征期結束前進行納稅申報,否則交的罰款比稅多。下面舉個真實案例!個體戶被罰5萬多稅款,最近,一個消息在朋友圈刷屏了。
一個個體工商戶,2012年就注冊了。但是直到2018年,一直沒有記賬報稅。在申請注銷的時候,發現已經處于非正常戶狀態。如果要注銷,則需要補稅+罰款。隨后,稅務機關給他算了一筆賬,讓他想哭……
從12年注冊到18年總計66個月,補交的稅款51810,五萬的的罰款對于一個個體戶來說可不小了。看到這里,你還覺得個體工商戶不用報稅嗎?你還覺得沒開始經營,沒開發票,就不用記賬報稅了么?
無論你是農貿市場擺攤賣蔬菜瓜果的、淘寶開店的、做承包養殖業的……只要是「個體工商戶」均需要建賬交稅哦!
一、政策已經明文規定了
1、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征管法第二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兩條法規清楚明白的說明了:領取了營業執照在15天內,不管經不經營,開不開票,都要設置賬簿,都必須要記賬,都要報稅!
否則,如果不記賬也不報稅,并且還超過6個月都未經營的,將被列入非正常用戶!6個月后營業執照也會被吊銷……
3、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也有規定!
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附件4《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個體工商戶建賬提出了明確要求:
(1)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2)個體戶建賬的相關標準如下圖所示:
(3)不會記賬怎么辦?
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4)稅務機關對建賬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賬征收與定期定額征收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稅款。
根據《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第4號)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地稅的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為增值稅的附加稅隨著也會免。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的個體戶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到上面的優惠政策。但是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那這些免稅政策,就和你一點兒關系也沒有了……
不過,雖然增值稅雖然有免稅政策,但也需要進行報稅的。如果不記賬、不報稅,咋證明你月收入10萬內呢?咋享受優惠呢?報稅不等于就要交稅,所以要記賬,要報稅!
除此之外,個體工商戶除了增值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也得報稅啊!
還有的個體戶,將零申報和不申報混淆。認為自己符合零申報的情形,就可以不報稅。這其實也是大錯特錯!
零申報≠不申報,零申報也是需要在規定時間向稅務局進行報稅的!
針對零申報,我們專門給大家做了一張思維導圖,適合個體工商戶在內的所有企業奧。建議大家收藏保存~
1、長期零申報超過6個月,可能會被列入“非正常戶”,甚至還可能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2、有經營活動卻隱瞞不報的,屬于編造虛假計稅依據,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罰你五萬不成問題!而且你還得更正申報數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
3、長期零申報且持有發票的個體戶,會被重點監控,發票會被降版降量,并且還可能會被叫去稅務機關進行發票使用核查!